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出售繼承財產時的資本利得稅?欽奈的一位老人問道

//

李 雪梅

我於 2008 年 5 月以 350 萬盧比的價格購買了一套房產。房子是我和老婆的聯名下的。我的妻子最近於 2024 年 3 月去世。現在,該房產將於 2024 年 10 月 15 日之前以 740 萬盧比的價格出售。我是一位住在清奈的老人,住在租來的房子裡。我可能不會立即購買任何房產。我的情況有資本利得嗎?我需要繳多少稅或我不想繳稅該怎麼辦?
蘭加納坦

CA (Dr.) Suresh Surana 的回复

在本案中,由於其中一位共同擁有人已去世,明智的做法是諮詢法律專家來評估適用的法案(例如印度教繼承法)、是否有任何已執行的遺囑、合法繼承人證明等。 3 個孩子的份額。然而,請注意,在 LTCG 的整體計算中,我們發現不需要繳稅,儘管您需要與您的法律/稅務顧問討論這一點,考慮到複雜性並相應地考慮財產份額的分配和出售該財產的相關計算。

細節

指數化 @ 20%

沒有指數化@12.5%

淨銷售代價

74,00,000

74,00,000

減去: – 購置成本

(92,73,723) (1)

(35,00,000)

長期資本利得

(18,73,723)

39,00,000

稅率

20%

12.5%

長期資本利得稅

4,87,500

如果轉讓長期資本資產,特別是居民個人/匈牙利福林在 2024 年 7 月 23 日之前購買的土地或建築物,則根據新規定計算的所得稅(12.5%,無指數化收益)超過收入- 按照舊規定計算的稅額(即20%的指數化收益),這種超額部分應被忽略。值得注意的是,結轉盧比的損失。 18,73,723 不得結轉,舊規定下的計算優惠僅用於計算資本利得,因此按修訂後的12.5%稅率徵稅對居民個人不會產生不利影響以及在2024 年7 月23 日之前購買該房產的HUF。

(投資專家表達的觀點僅代表其個人觀點。請將您的投資問題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我們的專家小組將解答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