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IPL 拍賣: IPL被廣泛認為是全球最賺錢的國內T20板球聯賽,以高薪吸引頂尖人才。憑藉大量的贊助和轉播協議,IPL 特許經營商不遺餘力地確保頂級球員的服務。兩天前,Rishabh Pant 創造了歷史,成為 IPL 歷史上最昂貴的買家,在大型拍賣中以創紀錄的 2.7 億盧比的價格與勒克瑙超級巨人隊簽約。
同樣,澳洲快速投球手米切爾·斯塔克 (Mitchell Starc) 在沙烏地阿拉伯吉達舉行的 2025 年 IPL 拍賣會上拍出了巨款。 Starc 被 Delhi Capitals (DC) 以 117.5 億盧比的價格收購。值得一提的是,斯塔克此前曾在 IPL 2024 拍賣會上成為頭條新聞,當時他成為有史以來售價最高的球員,以 2.475 億盧比的價格賣給加爾各答騎士隊 (KKR)。
球員的 IPL 薪水如何徵稅?
印度和外國球員在印度的稅收,特別是在 IPL(印度超級聯賽)等賽事中,根據他們的居住身份以及在印度賺取的收入適用的印度稅法而有所不同:
居住狀況
> 出於稅收目的,印度玩家通常被視為印度居民,因此他們的全球收入需要在該國納稅。
> 由於 IPL 賽季期間在印度停留的時間有限,出於印度稅收目的,外國球員通常被歸類為非居民。
> 球員將根據源頭減稅 (TDS) 率收到資金,印度球員為 10%,外國球員為 20%。
> 在收到付款之前,玩家必須與 BCCI 和特許經營商簽署三方協議。如果特許經營商未能付款,BCCI 將介入付款,並從特許經營者的中央收入基金中扣除適當金額。
IPL 合約收入的應稅性
CA (Dr.) Suresh Surana 告訴《今日商業》,IPL 特許經營商向印度球員支付的金額被視為職業收入。 IPL 的收入與當年的總收入相結合,並根據相關邊際所得稅稅率納稅。
「IPL 特許經營權支付給印度球員的全部金額通常構成職業收入。IPL 收入將添加到他們本財政年度的總收入中,並根據適用的邊際所得稅稅率徵稅。對於高收入球員,例如Rishabh Pant 和Shreyas Iyer,這通常意味著30% 的稅率,加上適用的附加費和附加稅,此外,與此類活動相關的任何支出也應作為扣除額,」Surana 博士說。
「非居民印度(NRI)運動員和外國運動員須根據 1961 年所得稅法(以下簡稱「該法」)第 115BBA 條的具體規定納稅。根據該條,總收入非印度公民和非居民參加印度任何比賽或運動的非居民運動員(包括運動員)須繳納特別稅,這包括因參加印度任何比賽或運動而收到或應收的收入。印度報紙、雜誌或期刊上與任何遊戲或運動相關的廣告或文章貢獻的收入,」他補充道。
「根據 1961 年《所得稅法》第 115BBA 條,非印度公民和非居民的外國運動員和運動員須繳納特殊所得稅規定。這包括以下收入: 在印度參加任何比賽或運動(不包括彩票獎金)、廣告、向報紙、雜誌或期刊發表與印度任何遊戲或體育相關的文章。扣稅),因此他們無需在印度註冊PAN(永久帳號)。
針對外籍球員的其他條款
「如果外國球員的祖國與印度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議(DTAA),那麼他們也可能會受益於雙重徵稅協議。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能不需要在祖國繳納額外的稅。相比之下,印度IPL球員則需要納稅根據他們各自的所得稅表,他們的收入的典型稅率為30%,但印度球員的TDS 可能只有10%,因為他們必須在印度提交年度所得稅申報表。道。
Surana 博士進一步補充說,為了向非居民印度 (NRI) 或外國玩家付款,付款人/扣除人在匯款金額超過 50 萬盧比時必須從特許會計師那裡獲得 15CB 表格。
「向非印度居民 (NRI)/外國玩家付款時,付款人/扣稅人需要從特許會計師處獲取 15CB 表格。該表格證明已根據印度稅法從源頭扣除了必要的稅款 (TDS)該表格是確保稅務合規的重要文件,必須與15CA 表格一起提交,該表格是一份自我申報表格,提供匯款和扣除稅款的詳細信息,但在以下情況下則無需提出此類要求。蘇拉納博士說。
外送工資是多少?
勒克瑙以2.7億盧比的總價收購了Rishabh Pant,但這筆金額是3個賽季——2025年、2026年和2027年。
此外,所得稅部門將從 Pant 的總合約金額中扣除 81 千萬盧比的稅款。因此,潘特將從IPL球隊獲得為期三年的淨工資1.89億盧比。
如果 Rishabh Pant 在 IPL 期間受傷,他將有權獲得全額賠償。然而,如果他在比賽前受傷,導致他無法參加2025年3月開始的聯賽,球隊保留用另一名球員代替他的權力。
Vaibhav Suryavanshi 將如何繳稅?
在印度,未成年人收入的稅金受《所得稅法》管轄,並基於收入是賺取的還是非賺取的。 Tax Buddy 創始人 Sujit Bangar 解釋說,Vaibhav Suryavanshi 是一位來自比哈爾邦的 13 歲有抱負的板球運動員,最近獲得了一份價值 11 億盧比的 IPL 合同,他必須遵守特定的稅收法規。
這是他的稅收分解:
1. 勞動收入:這包括透過個人努力、技能或才能產生的收入,例如來自運動、表演或創業的收入。
2. 非勞動收入:這包括來自被動來源的收入,例如利息、儲蓄或父母或監護人以未成年人名義進行的投資。
勞動所得課稅:根據《所得稅法》第64(1A) 條,源自未成年人技能的收入(例如Vaibhav 的IPL 合約)以未成年人的名義徵稅,而不是與父母的收入並列徵稅。這些收入須繳納個人稅表,並且由於它們超出了基本免稅限額,Vaibhav 必須提交所得稅申報表 (ITR)。他的收入將按照適用於個人的稅率納稅。
非勞動收入課稅:非勞動收入,例如利息或股息,通常與收入較高的父母的收入合併在一起。根據第 10(32) 條,家長可以為每個孩子申請每年最多 1,500 盧比的豁免。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的總收入(包括非勞動收入)超過其父母的收入,則該未成年人的非勞動收入由其自己手中的個人所得稅。
提交所得稅申報表:
> 對於勞動收入:收入超過豁免限額的未成年人必須提交一份 ITR,並由父母或監護人作為「代表評估人」。
> 對於非勞動收入:根據俱樂部條款,此類收入包含在父母的 ITR 中,除非根據規則獲得豁免。
> 特別規定:體力勞動或個人才能產生的收入始終以未成年人自己的名義納稅。
Bangar 補充說:「在Vaibhav 的案例中,他的IPL 收入被視為透過他的板球技能獲得的收入。這些收入將根據他的PAN 徵稅,他的監護人將監督他的納稅合規性和申報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