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北方邦政府發布房屋登記新規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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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雪梅

房地產:北方邦政府出台了新法規,要求在支付公寓價格 10% 的情況下登記建築商-買方協議。這一發展引起了買家和開發商的擔憂。購屋者需要繳納房產價值的一定比例作為印花稅,以方便其在政府記錄中登記。此外,他們還必須承擔財產價值 1% 的登記費,以完成諾伊達和大諾伊達的文件。

擬議條款中包含不可退還的 1% 註冊費,這對買家來說是直接的財務負擔。對於取消預訂時的退款政策缺乏明確的指導方針,這進一步加劇了人們的擔憂。

此外,在協議簽署階段對建築商-買方成本徵收 6% 的印花稅也是一筆巨額開支。

這些新指南與其他州所遵循的做法不同,在這些州,銷售協議通常涉及 1,000 盧比至 10,000 盧比的象徵性郵票紙費。目前,買家和建築商在一張 100 盧比的印章紙上簽署初步協議,只有在開發商獲得專案的佔用證明和竣工證書後,當局才會介入。

業內分析人士表示,UP政府此舉旨在維護公寓購買者的利益,同時也提高印花稅收入。三方合約將涵蓋財產的詳細資料、總費用、付款條件和所有權日期。然而,該領域的專家警告這項決定對購屋者以及整個房地產行業可能產生的後果。

SKA 集團總監 Sanjay Sharma 表示:「我們相信諾伊達-大諾伊達當局的這項新規定可能會給北方邦的購屋者帶來巨大的財務壓力。在協議簽署階段向政府繳納 6% 的印花稅,讓買家在預訂房產時面臨的初始成本已經很高。這使得購屋者,尤其是中等收入階層的購屋者變得更加困難和昂貴。

此前,買家將與開發商簽訂一份未經註冊的銷售協議,無需對整個建築商-買家協議金額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總計為房產價值的 5%,僅在完成登記且公寓可供入住時支付。

Escon Infra Realtors 董事總經理 Neeraj Sharma 告訴《金融快報》:「最近對銷售協議徵收印花稅可能會對房地產交易產生抑製作用。買家在預訂時就已經承擔了巨額費用。買家要求交易的靈活性和清晰度,這種強制措施可能會帶來額外的財務壓力,並阻止他們繼續購買。

Gaurs 集團首席董事兼 CREDAI National 董事長 Manoj Gaur 表示:「這不是一個有利的做法,因為它會給已經在預訂時已經安排大量費用的買家帶來不必要的財務負擔。在其他州,銷售協議是在價值 1,000 至 10,000 盧比之間的名義郵票紙上處理的,但 UP 的情況並非如此。作為規定的一部分,擬議的1%不可退還的註冊費對買家來說也是一種直接損失。取消預訂時的退款政策缺乏明確性加劇了人們的不安。在協議簽署階段,建築商-買家成本的6%印花稅是一個很大的數字。

他補充說:“該部門認為,目前的規定將嚴重阻礙諾伊達、大諾伊達、亞穆納高速公路乃至整個州的增長,因為房地產已成為該州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

UP 印花稅

根據 1908 年《北方邦登記法》第 17 條,在北方邦購買房產的個人必須在分登記處登記其價值超過 100 盧比的交易的銷售契約。這個登記過程對於確立財產的合法所有權至關重要。

在北方邦,出售房產時必須繳納印花稅,金額以交易價值的百分比決定。州政府最近將財產登記費調整為財產價值的1%,取代了先前2萬盧比的固定費用。

目前,北方邦的購屋者通常需要繳納交易價值 7% 左右的印花稅,並且還必須根據政府設定的循環費率對房產進行登記。

擁有者 印花稅佔財產價值的百分比 登記費 印花稅和登記費
男人 7% 1% 70,000 盧比 + 10,000 盧比
女士 6% 1% 50,000 盧比* + 10,000 盧比
男人+女人 6.5% 1% 65,000 盧比 + 10,000 盧比
男人+男人 7% 1% 70,000 盧比 + 10,000 盧比
女人+女人 6% 1% 50,000 盧比* + 10,000 盧比

來源:閃聯